位于39-41 Park Road Hurstville的居民楼早在2000年就已经建成,并在2003年通过了市政府Council开发审批DA,在A栋大厦顶层六户(20至25单元)上加盖屋顶遮阳棚。
不想这一盖,给十多年后的纠纷埋下了种子。
起初DA上申请加盖的内容是遮阳棚,然而如今这些遮阳棚却立起了围墙,增加了居住功能。顶层的六户从“住房+顶棚”变为了跃层公寓Loft (下图中红色框内部分)。而这样的变化,其他楼下的业主竟全然不知。
Source: SBS Mandarin
问题第一次爆发是在2014年。
加建好处直接体现在房屋价格之上。按照住户提供的信息称,在2014年一个原来为两个卧室的顶层单元在出售的时候把自己描述为“四房豪华楼中楼”,价格也从将近100万澳元起价。
据称,市政府发现了这则广告,在2015年的时候通知公寓大楼的住户,要求拆除未经审批的建筑。
由于没有合法审批程序,也就无法查证究竟是谁修建了那些“违建”。而顶层的单元已经几易其手,2015年的业主早已不是那些加盖建筑的人,因而他们征得业主临时大会的同意,寻求向Council上诉,希望能够重审这些建筑,补交开发申请DA。
顶层住户投诉楼体围墙开裂,全楼居民共担维修费用
就顶层加盖建筑如何整修还悬而未决之际,故事的进展发生戏剧性变化。
目前颇具争议的维修顶层楼体外墙开裂是由顶层业主提出而非楼下的住户。
在2016年的时候 顶层24单元业主投诉靠近顶层的外墙有移位外凸现象(下图中红色框内部分),可能会造成路上行人危险。而此次投诉彻底开启了顶层六户业主与其他业主之间争议的大门。
Source: SBS Mandarin
在24单元业主投诉之后,物业公司证明楼体外墙出现的问题并非由于顶楼加盖遮阳棚导致。
最终还是由专业的建筑公司介入调查分析,确认了裂缝暂时不影响居住安全。因此维修问题就一直搁置。
直到2018年4月,顶层6户业主再次将楼下36户告至新州民事行政仲裁厅,要求进行公寓维修。
因此有关楼体维修的问题,楼下的36户业主一直是被告的角色。
仲裁庭要求大楼全部42户业主对墙体裂缝和防水工作进行整改,并且要求在3个月内,在3家报价公司中选择一家签订合约。
最终Remedial Building Services Australia建筑公司以320万澳元报价中标。后期核对细节之后价格上调至345万澳元。
这笔天价维修费意味着平均每户会分摊到8万澳元左右的维修费用,当然具体数字是按照住户的居住面积来计算的。
“是Council的不作为和不监管造成今天的情况”
面对天价维修的费用,楼下的住户们充满了愤怒。他们指责Council对待这一事件的态度。
尚先生说:“我不理解澳洲的法律,查违章建筑就是council的责任,就是council不作为造成的。从违建存在开始就应该拆除,就是因为这么多年council没有处理才造成了今天的情况。”
Linda对此表示同意,她在去年才刚刚买入这栋大楼的一个单元。
“我觉得这个是council的事情。我买的时候听说有问题,但是不知道有这么严重。当时并没有请任何人来检查。他们都说这些建筑当时没有DA是会拆掉的。关键的问题是Council的问题,这六户人家是不是有违建。”她说。
Council方面则有自己不同的解释。
之前在Hurstville Council的时候就已经存在问题,作为议员的刘娜心当时并不知道发生这样的事情。
2016年新州地方市议会重组,Hurstville Council 改为Georges River Council,再次当选为议员的刘娜心接到了36户业主的请求,希望得到她的帮助。
刘娜心向SBS普通话节目介绍称,2017年10月19日,她召集36户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和议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商讨公寓顶层加盖建筑的解决方案。
2018年2月16日,第二次召开相关会议,通报了事情最新进展。这次不同的是,市政府、顶层6户和楼下36户业主双方的律师均已介入。
刘娜心议员对SBS普通话节目表示,尽管Council中途出现过重组,但是相关问题council的工作人员一直在处理中。
按照澳洲现行法律规定,在递交开发申请DA的时候受理一方为Council规划建设审批部门,议员不能直接接入审批过程。该过程由Council专业员工受理评估不会由于市议会议员更迭而终止审理。
顶层的问题是否需要整楼住户维修?
此次报价345万澳元的维修费用中除了墙体维修还包含了顶层防水的维修费用。
尚先生对SBS普通话节目表示,最早只是修改围墙,但是现在要修的是包括了“违建”的部分。其他住户不应该为顶层的防水维修支付费用。
他说:“他们破坏的防水也要我们给修了。这点太不公平了。”
新州公平交易署的Vicky向SBS普通话节目介绍说,按照2015年物业管理法的规定,个人业主对其地段上所有非共同财产的区域负有责任,六层之上扩建的部分究竟是谁负责取决于是不是构成共同财产。公共区域维修的费用是要由公寓楼所有业主来承担的。
新州的持牌物业经理黎安良在接受SBS普通话节目采访的时候介绍称,公寓楼顶的区域一般被认为是公共区域,任何维修的费用应该由全体住户承担。
但是SBS普通话节目了解到,该公寓楼顶层修建阳棚已经通过Council审批,因此产权归属需要向新州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由于这栋公寓的问题历时长久,涉及细节众多。具体的情况可能需要通过Council收集材料,并向公平交易署进行进一步咨询。
黎安良表示,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物业公司没有明确分隔维修的责任就会给后续谁来支付维修费用留下纠纷隐患。
这栋公寓中有一些业主是地产投资客,并非自住,因此对于房屋究竟发生什么样的状况不甚了解,与物业沟通也出现问题。
“我们看到现在很多公寓楼都在发生类似事情,我对大家的建议是,如果你有时间就尽量过来开(业主)会,如果你再能抽一点点时间让你的物业保值,让你的投资物业不会受到损害,请你一定要想办法进入业主委员会,” 黎安良说。
下一步进展
目前楼下住户正在考虑是否要进行上诉。
Linda说:“我觉得应该要上诉。我觉得上诉不太乐观,但是这个问题一定还是要解决。不然顶层的建筑就像定时炸弹一样,随时会出问题。下一步应该找律师或者是council的委员会。”
只是对于集体诉讼尚先生不持乐观态度,他认为各个业主的诉求不同,很难达成共识,而且诉讼费用上也面临困难——究竟由谁按照什么比例来出钱?
Linda则认为业主上诉的时候为了自身的利益应该是团结的,“只不过是每家有特殊的原因,沟通起来不方便。”
在法律上究竟还有没有其他解决途径?上诉是不是更好的解决办法?SBS普通话节目还会就此跟踪报道。
SBS普通话节目采访中已经联络顶层住户询问事件详情,但是对方表示一切按照现有法律判决和行政流程处理,不做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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