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这项政府主导的法案以47票赞成37票反对通过了下议院的批准。
这一法案只适用于在维州居住的、剩余存活时间不足半年的成年绝症患者。
上周,该法案及其修正案在上议院以22票赞成18票反对顺利通过,并提交到下议院审议。
本周二晚些时候,自由党议员罗伯特·克拉克提出了一项“无限期推迟辩论”的议案,令这一原本简单的程序陷入了进一步的辩论中。但克拉克此举在星期三早上遭到拒绝,修正案被低调通过。
该法案需要经州督签字程序,之后将组建一个实施小组来执行该计划,包括对致命药物的决策。
申请安乐死的人必须年满18岁,精神健全,在维州至少居住了12个月,经过3步流程(其中包含两项独立医疗评估),并且必须由多名医生审核,确认其遭受到无法忍受的痛苦且神志清楚后,可以在发出安乐死申请的10天内获得临终药物。
法案规定,除非申请人已经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否则申请人需要自行给药。
该法案包括68项保障措施,包括保护弱势群体免受虐待和胁迫的新的刑事犯罪规定,以及审查所有案件的专门委员会。
维州州长安德鲁斯表示,维州人民会为此感到自豪。
他在法案通过后告诉记者说:“长久以来,我们一直否认,在人们生命的最后时刻,陪伴他们的应该是对自我的控制力和决定权。所有的调查和研究都会让我们得出结论,那就是我们可以做得更多、更好,而且我们必须这样做,这也正是维州议会现在所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