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发现,产品不合标准可能是由于有关法规的系统性过错的所致,包括:
过期日期的标识不正确或有误导性,导致所出售的产品远超过所建议的食用期限。
- 平行进口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后,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这类商品可能不是为了销往澳洲,但是却轻易“合法”蒙混过关。)
在海外因为安全原因被召回的产品,却依然可以在澳洲出售,因为对“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s) 的规定上存在缺陷。
- 在澳洲,乳制品、肉类和新鲜食品被认为是高风险食品,意味着可能会对公共健康带来中度或高度风险。所有其他食品,包括加工食品、谷物类和副食品,被归为“监察食品”。根据 (DAWR)的网站,5%的被标为“监察食品”的进口产品“有可能被测试”。
只有五分之一的袋装进口食品经过测试,而袋装食品往往被澳洲当局认为非高风险的。
澳洲的进口标准比其他市场上更低,比如许多被美国禁止进口的食品却符合澳洲的进口标准;
地方议会有责任执行食品安全规范,但是往往只会在受到提交的投诉之后才会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