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若有澳洲公民因恐怖活动罪成而被判处至少六年徒刑,并同时拥有别国的公民身份,政府就有权禠夺该人的澳洲公民身份。
但若新法案通过,内政部长将获得更大权限,可以不论刑期多长,都能够剥夺任何被判犯有恐怖活动罪的人士的公民身份资格。
但有法律人士担心,新法案过于严格,将会令部份人变为无国籍人士,情况或违反国际法。
澳洲法律委员会(The Law Council)的尼尔博士(Dr. David Neal),将于周三国会审议该法案时,促请国会议院保持目前最少监禁六年的门槛。
尼尔指,部份于别国违反轻微罪行的人,将可能会因为上述法案中的规定,而丧失公民身份。
尼尔亦质疑,法案日后将如何定义,何谓涉及“与恐怖主义组织联系”的罪行。他指,若一个人于外国参与合情合理的社交及宗教庆祝或聚会而被捕时,亦有机会失去公民身份。
另外,新法案亦将允许,某个被判犯有恐怖主义活动的罪犯,若内政部长有合理的证据,认为该名人士亦可能有权于未来在另一个国家,获得外国公民身份资格,内政部长亦可作为剥夺其公民身份的理据。
尼尔担心,情况或令所以外国身份持有人的门槛显著降低。
尼尔指,从澳洲政府过往的经历,包括双重身份议员,及最近的普拉卡什案,都足以显示,要证明一个人拥有别国身份并非易事。
但他指,若剥夺一个人国籍的理据,是基于对一个外国公民未来国籍身份的预测,情况显然不公道。
而政府剥夺恐怖分子普拉卡什的澳洲国籍后,莫里逊政府在夏季休会间,亦一直与斐济进行外交角力。
普拉卡什在墨尔本出生,他父亲持有斐济国籍,但斐济指普拉卡什不是该国公民。
而联邦政府表示,如果其他国家拒绝接受一名被剥夺公民身份的原澳洲人,该名人士,可能会无限期被困移民拘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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