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名香港人均因参与反政府示威活动而在香港受到指控。
8月23日他们试图乘船逃往台湾时被中国大陆警方截获,由此基本上失去了和外界的联系。
深圳市一处法院日前判决,八名被告人非法越境罪名成立,判处七个月监禁及10000元人民币罚款。
邓棨然(31岁)及乔映瑜(33岁)被判犯有组织非法越境罪,被分别判处三年监禁20000元罚款、两年监禁及15000元罚款。法院还称这两名被告是在他人指使下进行的相关活动。
被告亲属指派的律师被禁止和被告人接触。大陆有关部门为被告人提供了律师,但这些律师未能就此案做出评论。
权利组织对中国大陆的法律程序提出批评。
法院表示,所有10名被判刑的被告都承认有罪。
在被捕的12人中,有两名在案发时未成年。他们在承认非法越境后免于被起诉。
现年分别为17岁和18岁的两人现已被移交香港,并将在完成新冠隔离后在香港出庭受审。
十名在大陆被判刑的被告有可能在返回香港后面临更多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