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点:
- 新州死因裁判庭就12岁越南华裔女童易君仪失踪案展开调查研讯
- 易君仪在1998年7月离开Granville离家上学便失踪
- 一名53岁男子2016年自称谋杀易君仪,但2019年新州高等法院判其罪名不成立
- 检控官认为死因裁判庭应将案件列为凶杀案
本案发生在1998年7月,当时12岁读7年级的易君仪,早上离家上学后失踪。法庭文件显示,她妈妈看见她离开Granville的家前往了Clyde火车站。不过实际上,她没有抵达火车站,当日也没有到学校,放学也未有回家,他哥哥在晚上报警,事件当年轰动华人社区。
2016年,当时53岁的塔伦蒂诺(Vinzent Tarantino)主动向警方自首后,被控谋杀。当时他表示,自己掳走女童后将她勒死,并将遗体弃置在悉尼南区。2019年新州高等法院审讯,他获判罪名不成立。Tarantino的律师在审判中成功地争辩说,她的当事人之前做了一个虚假的供词。被告也在审讯中表示,他没有以“任何形式”涉及绑架和谋杀女童,也从未打算误导警方。
Source: AAP
,新州死因裁判庭昨日展开研讯,检控官穆伦(Howard Mullen)表示,失去孩子令人心碎,对易君仪家人受到惨痛的损失,致以慰问。他说,研讯调查涉及易君仪是否已经死亡,如果她已经丧生,那么致死原因和情况是怎样,以及何时发生。穆伦说,警方进行了漫长而全面的调查。包括一名女子表示,在易君仪失踪当日早上,看到一名女童走上一部白色客货车。警方相信这是易君仪最后被见到的一幕。
Source: AAP Image/NSW POLICE
穆伦又指出,本案曾经的被告塔伦蒂诺,仍然被认为是涉案的重要人物,塔伦蒂诺曾经告诉多人他杀死了易君仪。包括一名已经分手的女友。其前女友表示,塔伦蒂诺曾经承认勒死易君仪,并表示曾经驾驶客货车送塔伦蒂诺到悉尼南区,之后塔伦蒂诺在客货车推出有轮垃圾桶,垃圾桶传出臭味。塔伦蒂诺推垃圾桶离开大约一小时后返回。
不过,塔伦蒂诺当年在高等法院审讯中辩称,当时桶内并没有遗体,只是装有3支枪,以及一盒可卡因。他将这些埋在丛林内。
穆伦表示,易君仪的遗体仍未寻回,他认为死因裁判庭应该裁定易君仪1998年失踪后不久就死亡,案件应列作凶杀案。
副死因裁判官李德里克(Derek Lee)下星期一(4月19日)会作出裁决。
当年易君仪失踪后,她的家人多次收到公众提供资料,称曾经在全澳其他地方见到她,家人一度到处访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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