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主要针对「严重有害的内容」,亦将会考虑如何「适当地」平衡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根据网络安全草案(online safety bill)的内容,Facebook、Instagram、Twitter等社交平台及其他网上服务供应商,一旦未能于适当时间内针对关于网络欺凌或攻击的投诉采取行动,网络安全(eSafety)专员将有权要求管理方在24小时内,删除任何被指为严重恶意伤害他人的内容。
若平台或供应商的管理方拒絶合作,在24小时内删除有关内容,有机会面临最高555,000澳元的罚款,个人则会面临最高111,000澳元的罚款。
根据草案内容,任何人若以匿名方式或伪造帐户,在网上恶意向他人作出攻击,eSafety专员亦有权征查及揭露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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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通讯部长弗莱彻表示,草案希望对澳洲国内使用网络的成年人获得更大的保障,令他们免受网络欺凌及互联网上的恶意言论攻击。
若草案获通过,网络安全专员亦有权关闭任何构成安全隐患的网站—例如出现与恐怖主义活动相关内容的网站。
弗莱彻指:「互联网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教育及经济利益。但正如一小部分人会在现实生活的互动中犯事一样,网上亦存在相同的风险。」
政府将在明年2月14日之前就草案作社区资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