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委员会的主席、神经外科医生奥勒教授在接受ABC电台采访时表示,有严重残疾或痴呆症的病人将没有申请资格。
奥勒教授说:"他们必须在所有阶段表现出有决策的能力。这是一个自愿的计划,参与者必须能够决定,并且是自己做出知情决定。但是安乐死仅限于那些患有不治之症,病症发展到晚期,并且仍然在发展,会导致病人在几个月内死亡,病人会因患病导致痛苦,而且不能以一种可以忍受的方式减轻这种痛苦的案例。"
咨询委员会为维州拟议制定的安乐死法律提出了66项建议和68项保护措施。维州政府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制定出安乐死法律,提交议会进行表决。
如果这项法律通过,维州将成为全澳第一个批准安乐死的行政区。1995年北领地议会曾经通过了一个简单的《安乐死法》,批准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但这个法案仅实施两年后,就被联邦政府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