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昨日正式撤销了《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该草案于今年4月提出,其目的是允许香港向中国大陆、台湾、澳门引渡逃犯。
数十万抗议者进行了长达数月的抗议活动,认为若此法案通过将对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司法独立。抗议活动初期尚为和平,但近月来愈加暴力,警方与抗议者之间的冲突已经常态化。香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及部分商户频繁遭到抗议者破坏。
7月9日,由于抗议活动压力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该草案“寿终正寝”。9月4日,林郑宣布草案将正式撤销。
香港政府原计划于上周三(10月16日)正式撤销草案,但由于特首林郑月娥宣读施政报告时被民主派阻挠,立法会宣布休会一周。香港立法会于本周三复会,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正式宣布撤销《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撤销《逃犯条例》草案为抗议者提出的“五大诉求”之一。另外四项诉求包括:抗议活动不应被定性为“暴乱”;赦免被捕抗议者;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警方过度使用武力进行调查;实行双“普选”。
目前“五大诉求”仅有撤销“送中”条例一项被满足,有抗议者称草案的正式撤销意义不大,抗议活动将会继续。
同日,在台湾杀死怀孕女友的香港青年陈同佳出狱,称将会前往台湾自首。《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最初是为将他引渡至台湾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