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澳洲】申请伴侣签证:一个不能犯的错

虽然签证待批期间可以修改资料,但可能不足以挽救局面。

The Partner visas allow the partner or spouse of an Australian citizen,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 or eligible New Zealand citizen to live in Australia.

Source: Pixabay

申请时,申请人提供「真实」而且「可验证」的资料;一旦有意或无意向当局提供误导性或虚假资讯,都有可能导致申请被拒。

换而言之,当局在审批签证申请时,会严格按照的要求,要求签证申请人证明其个人身份及提供真实可靠的资讯。

根据PIC 4020,若申请人向内政部或行政上诉审裁处(Administrative Appeal Tribunal)提供伪造文件或涉及虚假或误导的资料,签证可能会被当局拒绝批出。
雪梨移民律师哈马威(Judy Hamawi)表示,虽然制度上容许申请人就进行修改,此举依然不能保证当局不会考虑或阅览申请人原本提供的资讯,特别是假如有关「错误」被当局视为「故意」作出。

在一宗哈马威最近正处理的个案中,内政部及行政上诉审裁处均拒绝向一名埃及籍妇女发出伴侣签证,原因是该名妇女的申请担保人(其已婚配偶)John H.(化名)在申请中未有申报自己的前一段婚姻及育有两名孩子。

虽然申请人最后就有关资讯向当局提出更正,但内政部及审裁处均认为John H. 及其妻子的「错误」属于故意提供虚假及误导性资讯的行为。

行政上诉审裁处维持了内政部拒绝 John H. 妻子批出永久居留权的决定;她目前需要等待至少 1.5 年才有资格重新申请签证。

但哈马威律师表示,当局有权禁止申请人在未来十年申请任何澳洲签证。同时,当局亦有权拒绝向任何被列入申请表中的家庭成员批出签证。

John H. 在埃及出生,于 2009 年首次以学生签证进入澳洲。他其后向移民局申请庇护签证但被拒,遂透过不同「搭桥签证」留居澳洲,直至在 2012 获批永久居留权。他目前为澳洲公民。
Australian visa Application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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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7 January 2019 3:57pm
Updated 12 August 2022 3:32pm
By Winmas Yu, Davide Schiappapietra, Heba Kassoua
Source: SBS Arab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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