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約有 5% 聯邦政府公務員表示自己在過去一年曾經目睹賄賂或貪腐的行為。
澳洲公共服務委員會(Australian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在年度報告中發佈這個內部調查的結果,顯示每 20 名公務員中約有一名人曾經見過貪污行為,當中最常見的情況為在聘請人員期間,同僚會選擇將職位分配予親戚朋友。
報告顯示,有 64 名公職人員在過去一年曾經利用內幕消息作出不當行為或濫用權力,這個數字比上一年度(2015-16 年度)的 31 宗上升超過一倍。
此外,本年度亦發生 287 宗有關誠信問題的不當行為個案以及 16 宗違反相關法例的個案。
但報告顯示,關於公務員涉及懷疑賄賂事件的宗數卻有急速上升的趨勢。
新數據顯示約有 5% 聯邦政府公務員表示在一年內曾經目擊貪污行為,比上一年度的 3.6% 有所遞增,同時亦比較早的一個年度的 2.6% 有所增加。
當中,有 64% 的公務員表示有關行為涉及任人唯親,而亦有 26% 行為涉及在聘請人員時偏袒朋友。
據報告列出的數據顯示,18% 觸犯行為守則的人員被開除職務,另外有 45% 公務員被削減工資,亦有 23% 人被處以一次性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