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譚保正推動立法,允許警方毋需起訴,可拘留恐怖活嫌犯動長達 14 日。
目前各州及領地中只有新州警方這項權力,一旦譚保政府成功修改法例,各州及領地警方均可引用聯邦法例執法。
聯邦政府同時會簡化目前延長拘留的法律程序,同時加入防止警方濫權的限制條款。
譚保表示,澳洲有需要統一全國的反恐法例,並要求各州及領地政府作出配合。
聯邦政府同時建議,任何人一旦管有恐怖活動物品,即可判刑,令警方無需等待可疑人物有所行動,才有權作出拘捕,情況與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行很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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