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投資者重返房巿,但首置買家創歷史新低,預料趨勢會持續。
房地產集團Domain的新聞網站報道,新南威爾斯大學城巿未來研究中心(University of NSW City Futures Research Centre)認為,澳洲素來有自置居所的傳統,政府政策亦傾向協助置業,但隨著澳洲人租住物業的人數增加,政策亦需要作出改變。
目前很多的情況是,一個家庭擁有多一個投資物業。中心認為,政府不應該鼓勵個別投資者去購買一至兩個物業,而是鼓勵「機構投資者」,例如基金經理投資在澳洲的房地產物業,把投資鎖定二十至三十年,只是用來作出租用途。
中心認為,在集團式管理底下,物業的維修和保養會維持在較佳的水平。而政府的職責,就是在政策和稅務上鼓勵機構投資者。
中心表示,機構投資者入巿可鼓勵地產發展商注資興建以租賃為主要目的的物業。
這並非新概念,國際機構投資者不時會買下整幢住宅單位物業,作長期出租用途,成為基金長遠和穩定的投資回報。
但目前維州和新州的租務條例,並不容易達成長期租約。
終其一生租住物業
新州租客聯會表示,新州和維州正在檢討相關法例,以配合租客需求增加,並需要長期租住的大趨勢。
聯會認為,保障租客其中一個重點就是限制加租,業主加租高於通脹率,必須作出解釋,以保障租客。
澳洲退休金協會表示,當一個人的退休規劃中並不包括自置居所,要轉變的就不單是租務條例,還包括退休計劃:「在許多國家,確實有人終其一生都在租住物業。」
除此之外,理財顧問在制訂退休計劃時,必須把租金開支計劃在內:「很多國家都是這樣,把供房的開支節省起來,留待退休後租物業用,這需要更長遠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