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根據以前未經驗證的舉報人保護法,一名前稅務官員失去了豁免權。
- 博伊爾於 2017 年公開披露了澳洲稅務局 ATO 阿德雷德收債辦公室的行政失當。
- 他將在 10 月面臨刑事審判,被控 24 項罪名,如果罪名成立面臨長期監禁。
前稅務職員博伊爾(Richard Boyle)2017年,公開披露澳洲稅務局ATO阿德雷德收債辦公室的管理不善行為,他表示,擔心一些納稅人在稅局鼓勵的高壓手段下,會「失去生存意願」。
博伊爾的披露,令他失去稅務局的工作,並陷入對抗聯邦政府的挑戰。
南澳地方法院法官庫德爾卡( Liesl Kudelka) 駁回博伊爾關於他的行為,符合《2013 年公共利益披露法》(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Act)而免於起訴的說法。
法院的裁決,意味著博伊爾將於 10 月,就24項控罪面臨刑事審判,如果罪名成立面臨被判處長期監禁。
庫德爾卡法官根據聯邦政府律師的要求,對她裁定的原因下達了臨時禁制令。
這宗民事訴訟於去年 10 月開始審理,是對 《公共利益披露法》的首次考驗,該法例理論上為公開反對工作場所不良做法的公務員提供保護。
人權法中心(Human Rights Law Centre)將今次南澳地方法院的裁定描述為對民主的「重大打擊」。
資深律師 Kieran Pender 表示:「法院裁定博伊爾對澳洲稅務局內部不法行為的舉報,不在 《公共利益披露法》的涵蓋保護範圍內,這表明法律完全被違反了。」
他說:「這只強調了法律改革的迫切需要,以確保舉報人實際上獲得保護,而不僅僅是紙上談兵。」
Richard Boyle made a 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about maladministration at the ATO’s Adelaide debt collection office in 2017, after he became concerned some taxpayers were ‘losing the will to live’, under the heavy-handed tactics encouraged by his employer. Source: AAP / David Mariuz
目前博伊爾的控罪減少到 24 項。如果罪名成立,會面臨數十年的監禁。
博伊爾曾經通過澳洲稅務局內部提出他的擔憂,之後參與媒體調查報道。
在有關的報道,博伊爾透露澳洲稅務局人員,已被指示對負債的個人和小企業使用更嚴厲的收債策略。
這些策略包括使用命令,有時要求銀行在未經納稅人許可的情況下,從個人或企業賬戶中移交資金。
旨在加強對舉報人保護的 《公共利益披露法》修訂草案,預計將於星期二在參議院辯論。 地方法院將於週二繼續聽取有關公布判決的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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