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維州女子 Jane Agirtan 在社交媒體 TikTok 上,上載有關她接獲巨額罰款的告票,圍爐取暖。
在影片中,她表示在本月初收到由有關部門發出的罰款通知書,告知她在墨爾本東南區一個限速 60公里/小時的區域以 66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因為超速 6 公里,她需繳付 $3635 元的罰款。
由於她並未在限期前繳付費用,當局再發出罰款提醒通知,使罰款金額增加至 $3661.2 。
她在視頻中表示,只超速 6 公里...
有點過分,不是嗎?
但在社交媒體上她得到的評論並非對她遭遇表示同情,而是指出巨額的罰款是因為駕駛公司用車。
評論表示:
這是商業罰款。只要向路局提名當時駕車的司機,便可將罰款轉回個人名下。
而在 Fines Victoria 的網站上亦清楚指出,如果公司用車遲反法則,將會收到巨額罰款,以鼓勵公司向有關當局報告有關違規司機的駕照資料。
在公司向路局報告後,他們將會收到新的罰款,並實行扣分。由於應付的罰款將按個人稅率計算,所以將大大降低。
如果一間公司在 12 個月,未能為三項或更多違規行為提名司機,可能會面臨超過 18,000 元的額外罰款。
新州亦有類似規定,公司如果不指定汽車司機可能面臨高達 22,000 元的罰款,而昆州、南澳、西澳,北領地亦有類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