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晚,一名釣魚人士在昆州遠北部小鎮Proserpine附近的Peter Faust水壩釣魚期間,遇上一條1.7米長鹹水鱷。他把鱷魚捉上船後帶回家。
環境和科學部表示,該男子帶著鱷魚回家後,立即致電當局。當局派人取走鱷魚,帶到動物園,並對事件展開調查。
當局警告,接觸鱷魚有危險,捕捉牠們有嚴重受傷的風險。其發言人說:「一條1.7米長的鱷魚,頗有能力嚴重傷害一個人,尤其是牠覺得受威脅時。此外,殺死或傷害鹹水鱷魚可被罰款最高3萬零26元。」
當地漁具店東主Lindsay Dobe表示,今年初已知道水壩裡有鱷魚,他已當局報告,但一直未能捉到,「我真的很高興有人捉住和帶走了牠。我知道可能違犯了幾條條例,但我和社區都支持他。」
Dobe說,水壩有一個露營地,不會有露營人士想有一條危險鱷魚在那裡,「他幫我們一個大忙。我想我會請他喝啤酒。」
該條鱷魚已被送到Mackay以北小鎮Bloomsbury的野生動物農場Bredl's Wild Farm,將在那裡頤養天年。該農場過去幾年已收養了15條有問題鱷魚。
農場東主Daniel Bredl則呼籲,公眾千萬不要自己捉鱷魚,因為一來犯法,二來牠的殺傷力可以大過想像很多,「最好辦法是打電話(給當局)報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