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被指在招生選拔程序中有欠透明度,當地時間星期一(10 月 15 日)接受法庭審訊;而有評論員認為,有關招生程序涉及歧視亞裔學生。
該項訴訟就哈佛大學使用種族作為入學考慮因素提出挑戰。該個收生政策在過去數十年都一直被使用,目的旨在為該所在美國歷史最悠久、最享負盛名大學,提高少數族裔入學人數。
聯邦法官布魯斯(Allison Dale Burroughs)星期一於波士頓的民事訴訟中聽取控辯雙方的申述。案件將可能為期三星期。報道,哈佛大學否認歧視亞裔入學申請人,強調其收生程序使用多個審批標準,包括品格個性等學業成績以外的因素,以創造一個更為多元化的學生人口。
A tour group walks through the campus of Harvard University. Source: AP
大學指出,自 2010 年以來,入讀該校的亞裔學生比例錄得大幅上升。時至今日,亞裔學生佔整體 2,000 名新生的 23%,但「黑種人」及西班牙裔學生則分別只有 15% 及 12%。
提出起訴的是一個名為「學生倡議公平招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組織;該組織由一名保守派白人倡議者布魯姆(Edward Blum)所領導,過去亦曾挑戰德克薩斯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的「肯定性行動」政策。
但美國最高法院在 2016 年判處該組織敗訴,維護有關大學的取錄政策。
聆訊中,代表該組織的律師莫塔拉(Adam Mortara)表示,哈佛大學使用人格標準來壓制亞裔申請人入學機會,轉而對黑人、西班牙裔及白人有利。
《波士頓環球報》報道,莫塔拉批評哈佛大學「光明正大」地展現該校種族偏見的情況。
然而,大學律師李比爾(Bill Lee)則聲稱,「如果不考慮種族,哈彿就無法實現其教育目標。」
他說,種族在入學程序中從來都並非負面的因素。
美國特朗普政府則支持布魯姆所提出的訴訟,認為哈佛大學犧牲亞裔學生以達致「族裔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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