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警方於星期四清晨,先後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 29 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當地時間早上七時半,500 名藍帽子警員及國安處警員進入將軍澳工業邨蘋果日報大樓,封鎖大樓對開範圍及各個出口。所有進入大樓的職員均須登記身份證及職員證,亦被要求提供電話及地址等個人資料。
警員逗留接近六小時,於當地時間下午 1 時離開大樓。逗留期間,警方將大樓列為「罪案現場」,多名探員翻查記者桌上的文件、打開櫃桶,又要求所有記者離開編採部並在地下空地或五樓員工餐廳等候,不得拍攝。香港政府新聞處於上午 7 時 24 分證實,國安處於早上拘捕五名《蘋果》公司董事,分別為四男一女,年齡介乎 47 至 63 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9 條。警方亦曾前往被捕人士的住所搜查,五人目前仍被扣查。
Source: AAP/ Apple Daily via AP
新聞處又再早上 8 時 07 分表示,國安處亦在早上執行法院根據《香港國安法》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一間位於將軍澳的傳媒機構。搜查令授權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以為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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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有前往《蘋果》總部調查。他在交代事件時表示,行動動用五百多個警力,經已凍結三間公司資產,包括蘋果日報、蘋果印刷及 AD INTERNET COMPANY 共 1,800 萬港元。
他表示,《蘋果日報》2019 年至今,有數十篇文章的內容,是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同時,被捕五人對公司運作相當重要,對文章的內容風格及方針是責無旁貸,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是次執法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他說:「行動針對的是涉嫌利用新聞工作作工具做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一般新聞工作者同佢哋不一樣,唔好同佢哋扯上關係,要同佢哋保持距離」。
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涉案「數十篇文章」屬於署名評論還是引述言論的報道,又拒絕公開涉案文章,聲稱由於有關文章及證供對法庭審訊有用,不便公開討論涉案細節。
同時他亦未有正面回應市民訂閱《蘋果日報》是否違法,僅指出要視乎相關行為的事實及意圖,若有關人士的意圖不屬於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為不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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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立場新聞》報道,《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在社交媒體表示:「《蘋果日報》同事將盡最大努力,如常出版報紙」,而陳沛敏丈夫兼《立場》總編輯鍾沛權亦在社交媒體指:「陳沛敏已有律師協助,她冷靜、堅強和鎮定。」
事件引起外國媒體廣泛報道,包括英國廣播公司、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彭博等。其中,美聯社表示事件令人憂慮香港未來的新聞自由,而英國《衛報》則形容事件是「對(香港)媒體的最新一次打擊」。
有線新聞網絡(CNN)報道,新聞自由是香港基本法保障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專家擔心國安法的使用,有跡象表明香港其他媒體也面臨相關壓力。
而彭博報道更形容,國安處的行動是香港及中國當局為「鏟除反對聲音」的最新一次行動。
今次是香港警方一年內第二次針對《蘋果日報》採取行動。去年八月,警方突擊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並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四名壹傳媒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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