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早前引述數據,指雪梨市議會喺上個財政年度,議員旅費開支接近1600萬澳元,批評市議會支出過高,並引述上述數據於上個月寫信給摩亞,質疑她提倡環保議題的誠信。
泰勒昨日發表聲明,承認上述數據不正確,但堅持拒絶承認他個人或任何辦工室僱員曾更改有關文件。
他於上個月將有關數據發給《每日電訊報》,當中一份文件顯示,在過去的財政年度中,雪梨市議會的議員,花於出行的國際旅費,高達170萬澳元,而國內旅費則高達1,420萬美元。
泰勒當時指,報告是他於9月6日從議會網站上取得的電腦截圖。
但目前,在網上刊登以及網頁自動存儲(Cached)的舊文件版本均顯示:2017/18年度理事會報告內,雪梨市議會議員在國內旅費的支出,僅為 14.2澳元,而花在國際的出行費用,亦口為 1.7澳元,比泰勒早前曾的數據-分別為170萬及1,420萬澳元-少了6個0。
泰勒在周五晚上的聲明中堅稱,該委員會網站上,可搜尋到同一份報告的不同版本。
他表示,鑑於該文件的草稿及前身版本,都只在市議會的伺服器上,因此,只有他們才能證明哪些文件是否存在過,或仍然存在。
雪梨市議會則向澳聯社AAP報導,其網頁上的報告,自上傳開始,就從未更改。
聯邦公黨的檢察事務發言人載夫斯(Mark Dreyfus)較早前已去信新州警務專員富勒(Mick Fuller),要求他考慮對泰勒涉嫌以虛假文件誘使記者報導的做法作調查。
不過,泰勒就回應話,工黨的做法是嘩眾取竉式的政治抺黑,又指對方多次用偽造文件的宣稱,亦只是他們「想當然耳」的想法。
工黨曾希望總理莫里遜(Scott Morrison)將案件交由警方處理但遭拒絕,莫里遜堅持與內閣成員站於同一陣線。
根據新州法律,製造或明知使用偽造文件以圖影響公務的做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以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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