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通過名為《2021 年自治制裁修正(馬格尼茨基式及其他制裁)案》的法案後,令本地制裁侵犯人權者的力度與美國、英國、歐盟及加拿大等民主國家看齊。
自從 2019 年香港爆發「反送中」抗議運動以來,多名香港及中國官員被指侵犯人權而遭美國政府制裁。在澳洲,亦有議員及港人團體要求當局在制訂人權法制裁後,對香港官員施加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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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制裁法獲兩院通過 港人團體感謝澳洲堅守自由民主價值
SBS 中文翻查香港政府官員利益登記冊資料,發現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申報了其太太,全資擁有一個住宅單位連車位作出租用途。
許正宇透過局方新聞組回覆本台查詢表示:「就私人問題,我不予評論。」
譚耀宗被指有兩名兒子擁有澳洲國籍,其中長子及媳婦亦被指在珀斯經營一間移民顧問公司。譚於今年 1 月已被美國財政部制裁,美國政府當時表示,制裁是回應香港警方早前在針對去年民主派初選的「35+大搜捕」當中,拘捕逾50名民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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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執政黨議員:澳洲立人權法後「第一個應制裁林鄭」
譚耀宗星期四接受 SBS 中文訪問時批評,澳洲訂立制裁法是「跟著美國走」,其做法「根本不合理」,因為外國不應干預香港的事情,每個國家應該專注於自己,對於別人的事情無權過問。
他稱:「這些制裁會有(引起)反制裁,大家互相帶來傷害,無好處,對於澳洲和中國之間的關係無好處。」
譚耀宗續說,他自己在澳洲並無資產。被問到會否擔心新法例影響其家人時,他說:「我家人的事我是不會說的,我自己是沒有(在澳洲的資產)的。」
至於楊潤雄,據報導其兩名子女目前身處澳洲,分別為一子一女。香港教育局發言人回覆 SBS 中文查詢時拒絕就法案作回應。
「局長的私人事務,我們不會作出回應。」
發言人又指,香港政府已多次重申:「人權在香港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文件,對基本權利及自由提供憲制上的保證,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保證,更在法治和司法獨立之下得以加強。」
「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政府高度重視並堅定維護香港的人權和各項自由。」
SBS 中文亦有聯絡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截稿前未獲回覆。
流亡澳洲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亦表示,法案獲得通過後,將關注焦點轉移到政府何時會切實使用有關法例,落實制裁違反人權的作惡者,包括中國及香港官員,以及身處澳洲的「親北京」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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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參議院二讀通過澳版「馬格尼茨基」法案
他補充,將聯同澳港聯等港人及其他族裔群體組織,全面配合澳洲政府並提供適當的意見,以對侵犯人權行為的人士作出制裁。
他向 SBS 中文說:「澳洲接收不少(來自海外)的投資資金,最近亦為香港人推出『避風港』移民政策。政府有必要採取行動防止侵犯人權的人士滲透本地。」
許智峯在受訪時又對澳洲國會通過人權制裁法表示歡迎,又對過往一直有份游說政府制定「馬格尼茨基式」人權制裁法案的個人或團體表示感謝。
而 Jane Poon 則形容,法案獲得通過有賴「不同族裔社群一直所作出的努力」。
自 2019 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美國經已多次以香港及中國官員處理示威的手法侵犯人權,而宣佈制裁多名中港官員,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港府官員,以及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及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被制裁的人士在美國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資產將被凍結,商業活動將被禁止。同時,當局亦公開部份被制裁者的護照號碼、住址等個人資料。
香港政府曾就制裁決定發表聲明,表示對此「嚴厲譴責」,同時警告美國此舉「嚴重侵犯隱私危害個人安全」,「將保留採取必要法律行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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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研究明年立《人權法》 被制裁者沒收資產禁入境
同時,澳洲亦有議員呼籲制裁香港及中國高層官員。國家黨眾議員克里斯坦森(George Christensen)去年八月時表示,澳洲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應該越快制訂越好,又明言:「我們應該由林鄭月娥開始。」
工黨外交事務發言人、參議員黃英賢(Penny Wong)表示,工黨認為澳洲政府應訂立「馬格尼茨基人權法」,以向海外侵犯人權的人發出強烈訊息,同時捍衛澳洲的民主制度,但她說如何採取制裁行動是政府的事。
綠黨領袖兼外交事務發言人、眾議員班特(Adam Bandt)亦表示,「一國兩制」框架已受《港區國安法》無可修補地破壞,澳洲政府應盡快制訂有力的人權法案,以之制裁中港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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