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廉政公署公佈,建議曾獲提名"傑出澳洲人獎"的莎羅賓(Eman Sharobeem) 被控以貪污罪名。莎羅賓被指因從事公職行為不當,並向多個慈善機構進行欺詐近80萬元。
在去年漫長的調查聆訊結束之後,ICAC於星期三早上公佈24項貪污指控。
ICAC聲明寫道:廉政公署發現,在2007年至2016年初,在擔任移民婦女健康服務組織(Immigrant Women's Health Service)的經理和主席職務,以及擔任非英語婦女住房計劃(Non-English Speaking Housing Women's Scheme)負責人時,莎羅賓不當行使行政權力。
ICAC發現,莎羅賓將超過44萬元的IWHS資金轉入自己的私人賬戶,以及使用IWHS資金作私人用途,包括交水費和全國收債辦公室(State Debt Recovery Office)的3萬元賬單,以及為自己丈夫購買奔馳車的18,000,還有13,500購買珠寶。
莎羅賓還安排IWHS為她在Fairfield的私人住宅裝修埋單6萬元,謊稱她的兒子是工作承包商,報銷了14萬的發票。還從NESH的公帳戶口轉了3千元到自己私人賬戶,報銷她兒子的吸脂手術。
在調查開始時,莎羅賓宣稱自己被同事陷害,說「想死」,在另一次聆訊時,她說自己不可能用組織的錢買奔馳,「我又不蠢」。
ICAC稱,因莎羅賓涉及多項罪名,落案起訴時會採納公訴人的建議,涉及罪名包括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詐騙,通過欺詐獲利,發表虛假陳述,使用偽造文件,以及作假證供。
ICAC也向新州政府為上述兩個政府機構撥款的部門提出了12項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