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 一家智庫表示,澳洲需要效法芬蘭的公平罰款制度。
- 澳洲研究所(The Australia Institute)表示,現行超速罰款制度「將貧窮定為犯罪」。
- 根據其提出的方案,低收入駕駛人士將支付較低的罰款,而高收入駕駛人士將支付更多的罰款。
一份新報告指,澳洲現行的交通罰款制度「將貧困定為犯罪」,呼籲將超速罰款金額按照司機收入決定。
澳洲研究所表示,交通罰款對於高收入人士來說,可能只是一種煩惱,但在生活成本壓力下,可能令低收入人士被迫要在生活必需品和繳納罰款之間做出選擇。
根據現行制度,在澳洲被發現超速的每位駕駛人士,無論收入如何,都會根據其所在的州或領地,處以相同的罰款金額。
然而,新州為正在接受政府援助的人的部份罰款,提供 50% 的折扣。
智庫的一份新報告呼籲在澳洲實施更公平的芬蘭交通罰款模式。
研究所的研究經理兼報告合著人格倫迪(Alice Grundy)表示,億萬富翁與低收入人士一樣繳納 200 元的超速罰款並不公平。
她指「澳洲的倒退式超速罰款制度,實際上是將貧窮定為犯罪。」
澳洲研究所的計劃提議,根據超速範圍徵收統一罰款,再根據司機收入和是否要供養家庭,而決定是否收取更多罰款。
目前,在新州的司機,如果被發現超速超過限制10 公里/小時至19 公里/小時,將被罰361 元罰款,但根據智庫的建議,司機可能會根據其收入,收到75 至885 元不等的罰款。
報告認為,將未付罰款累積,可能會引發一系列惡性後果,而吊銷駕駛人士的汽車登記或車牌,可能會導致工作和支付罰款的能力下降。
社區服務機構Financial Counselling Victoria執行長 Zyl Hovenga-Wauchope 表示「雖然對於富人來說,這基本上如被蚊子叮咬,但對於窮人來說,可能是天翻地覆。」
在2014 年,Yamatji 婦女 Dhu 女士在拘留期間死亡,原因是她無法支付與涉及警察的輕微(非交通相關)事件的 1,000 元罰款。
2016年,西澳死因裁判官Ros Fogliani建議,終止因未繳納罰款而將有關人士關押的做法。 2020 年,西澳修改法例,規定西澳警察不能拘留無力支付罰款的人。
澳洲研究所的報告指出,基於收入的罰款,目的在公平,而不是改變司機的行為,認為警告標誌和實體道路改造將更有效改變司機的行為。
以下是澳洲研究所建議的更公平的罰款模式下的罰款金額:
新州:75元 至 885元 之間(目前罰款為 361元)
維州:75元 至 850元 之間(目前罰款為 330元)
昆州:75 元至 829 元之間(目前罰款為 266 元)
西澳:75元 至 917元 之間(目前罰款為 200元)
南澳:75元 至 750元 之間(目前罰款為 406元)
塔州:75元 至 804元 之間(目前罰款為 150元)
首都領地:75元 至 750元 之間(目前罰款為 489元)
北領地:75元 至 849元之間(目前罰款為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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