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澳洲近三年,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輯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周一(2月17日)被香港法庭頒令充公他家人,包括妻子及母親在港的部份財產,涉款 80 多萬港元。
據香港媒體報道,法官根據相關證據作出判決,許智峯在Facebook上指控港府無證據支持其指控,指行為是對並在國際上倡議對港政策的工作進行政治報復。
身在澳洲的許智峯在其個人社交平台 Facebook 對香港法院的裁決作出回應,指出充公令荒謬絕倫,是不折不扣侵犯人權的行為。
他亦再度於周二(2月18日)下午回應港府發布的新聞稿,他在文中強調自己在離港前「根本沒有 Patreon 戶口」,表示相關的 250 萬港元,是以議員的薪酬給予家人的家用,現突然變成犯罪收益及資產轉移。
許智峯向 SBS 廣東話表示:「(有關充公令)看起來只是對其他繼續倡導香港自由民主的流亡香港人迫害的開始。」,指情況「令人擔憂」。
他在回應本台查詢時,指「是次事件是國安法下的首例,針對被調查對象的家人,他們的資產可以隨時被充公,是侵吞私財產。」。
許智峯表示充公令是赤裸裸的連坐法,他形容是中國傳統刑法中「抄家」的概念,表示已經「殺到香港,在香港已經會用這樣的形式以針對政治犯」。
香港特區政府回應本台查詢,表示特區政府依法沒收危害國家安全潛逃者的犯罪得益。
強調:「沒收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3訂明的嚴格條件,包括法庭須先信納已潛逃的被告人本可就有關的罪行被定罪,並裁定該被告人曾經從該罪行中獲利,也須釐定被告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得益的價值,和發出沒收令時可變現的款額。因此,絕對不存在所謂可以『隨時』或者『任意』沒收私人財產的情況。
許智峯亦指相信這是國安法下首例,首次有調查對象的代表律師樓的訴訟費用被同時凍結。
他表示如果他想對是次的財產充公令提出法律挑戰,將難以取得律師代表。他表示因為代表他的律師將被「抄家」。
他表示引申到未來的國安政治犯,如果他們想聘用律師,律師樓都可能很擔心,他們不會收到任何的費用,也不會再有律師代表任何國安的政治犯。他表示行為是違反了香港的人權法和國際的人權公約中,清楚列明所有案件的被告 ,刑事案件的被告,是有權獲得法律代表的的規定,表示這是直接侵犯人權。
發言人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定必竭盡所能,用一切合法手段追捕及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許智峯慶幸是次資產充公對他與家人的財政沒有特別的影響,又指他們大部份資產已經在海外。他指影響並非實質上財政的影響,是對繼續在海外為香港作倡議的人,有關家人的財政壓力及影響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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