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天線得得B」意外在澳上演 民眾是否需要作出賠償?

香港旺角朗豪坊玩具店 KK plus 的巨型天線得得B 模型被小童不慎「挨」跌的事,引起香港全城熱議,到底港人父母有否責任,即場賠款是否最好解決方法?

涉事被挨跌天線得得B

涉事被挨跌天線得得B Source: fb/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圖片

近日,一名5歲小童「挨跌」朗豪坊玩具店Kk plus的五萬元「天線得得B」擺設,致家長需賠償三萬多元一事,引起軒然大波。

雖然在玩具店母企凱知樂發出聲明及承諾全額退款後,事情或已落幕。但如果類似事件在澳洲發生,民眾又是否需要作出賠款或承擔法律責任?SBS 中文廣東話組為大家訪問雪梨律師陶建文。

陶建文律師根據此意外的案例,為大家作出分析。

陶律師表示,該類案件並不涉及任何刑事成份,因此並不會獲得刑事案有關十歲以下的豁免。

陶律師提及涉及疏忽罪的民事控訴,根據澳洲法律,一般並無年齡下限,意味店方絕對可以向該名小孩提告。但他補充由於涉事的兒童年齡十分小,入罪率低。

讀者或疑問,店家應以孩童提告,抑或小孩父母提告?指控其因疏忽照顧而導致店鋪內商品稜毀壞,追討損失。

陶律師清楚表示,除非孩子平日有特殊的情緒行為或需要,如患上過度活躍症或出現情緒問題。而父母在清楚已知的情況下,並未為子女提供額外照顧及監管,否則根據過往案例,極低機會提告成功。

他更表示,在類同情況下,其實店家應承擔一定責任。

根據房東責任下的 Occupiers’ Liability Act,店舖有責任維護公眾安全。而根據澳洲法例,如果店家未有採取「合理」措施以避免店內可發生的意外,而在事故中造成任何傷亡,更有可能需向事主作出「天價賠償」。

在該可能倒下的金色「天線得得B」塑像旁,店家「有責任」作出合理的保護,而且貼出清晰可見的警告字眼。否則,雙方對商品的損毀均可有疏忽責任。

由於涉事的塑像標價港元五萬多(約為澳元:9500元),因此類似情況倘若在澳洲發生,只會透過小額錢債法庭(Small Claims Tribunals)索賠處理。(而各州、領地的索償數額亦有所不同,如:新州為2萬元。)

據 KK plus 早前在社交專頁發聲明,並表示賠償約三萬港元一事是由事主提出,並指事件「在雙方同意下徹底解決」。雖然,最終 KK plus母企承擔責任,並向事主退回全部款項。但陶律師提醒,如果雙方在當場或事後進行「和解」,明確或默認在支付「賠償」後,如果事主後來有任何異議,都極難透過法律行動追回曾支付的「和解金」,因為這是自願作出。

市民發生同樣事件應如何處理?

陶律師提醒因為不涉及刑事成份,因此市民無須報警求助。

他指出一旦涉及較大額賠償,市民並非必須當場作出賠償。

同時,東主必須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在法庭上頒布法律上容許的根據下,追討才能成立。

而在一般情況下,店家或已就店內的商品投保,屆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商戶是否已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再決定賠償方案或對涉事者作出追討。

但若店家透過法庭申請追討,事主或可能需承擔額外法律開支。

(以上法律意見由陶建文律師提供,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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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5 May 2022 2:29pm
Presented by Tracy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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