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 在計劃葬禮時,許多寵物主人要求將自己與心愛動物的骨灰或遺骸一起埋葬。
- 許多公共墓地只容許人類遺骸,表示寵物在法律上不能被納入家庭墓地。
- 一些殯葬承辦人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讓家人將寵物的骨灰放入親人的棺材裡。
珀塞爾 (Georgie Purcell) 只有32 歲,但她已經知道,當她去世時,她希望與她寵物的骨灰一起埋葬。
最近,她發現這是不合法,現在,Northern Victoria Animal Justice Party的議員正在尋求改變立法。
珀塞爾表示,自從九月在國會談論這個問題以來,許多選民聯絡她,他們對有關法律感到震驚。
珀塞爾指「我有很多寵物,牠們是我的家人,這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事實,陪伴我們的動物就是我們的家人。」
「我們可以要求與我們的人類家庭成員一起埋葬,但對我們許多人來說,牠們不在我們的家庭系統,或者我們沒有孩子。」
在維州,公共墓地只能埋葬人類遺骸,墓地無權處理動物遺骸。
如果一個人想與寵物的遺體一起埋葬,只能在公共墓地之外進行,並且需要得到土地擁有人授權。
澳洲的大多數司法管轄區似乎都有類似的立法,而在一些州和地區,決定權取決於當地議會或每個墓地的經營者。
珀塞爾指,她相信大多數人並不了解這些法律。
她也了解到,有些殯葬承辦人違反法律,向死者家屬表達親人的遺願。
珀塞爾知道,當她去世時,她希望與她寵物的骨灰一起埋葬。 Source: AAP
在維州的公共墓地埋葬遺體前,必須完成埋葬授權申請,以容許埋葬屍體,並且埋葬權僅適用於人類遺骸。
在這些申請中提供虛假資訊屬於違法,可判處兩年監禁、240 個處罰單位(47,421 元)或兩者一起實行。
特蘭特(Debra Tranter)是維州中部一家墓地信託基金的主席,她表示,當家人詢問他們逝世的親人是否可以與寵物的骨灰一起埋葬時,殯葬承辦人面臨著一個艱難的選擇。
她說,許多殯葬承辦人悄悄違反法律,將人和動物埋在一起。
她說「有人帶著裹著壽衣的寵物狗或寵物貓的遺體來到我的墓地,要求將寵物狗或寵物貓埋在家族的墳墓裡。」
「這真是一種恥辱,因為這應該被允許的事情……現有的立法確實沒有達到社區的期望。」
特蘭特是維州中部一家墓地信託基金的主席。 Source: Supplied
她稱這項立法「已經過時」,並希望有一天她能與她的狗的骨灰一起埋葬。
她說「寵物是家人,寵物主人知道與寵物之間的聯繫有多特別」,「牠們是家庭成員,所以即使死了,也不應該受到任何有區別對待」。
珀塞爾指,她預計未來幾年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希望與他們的動物一起埋葬。
她說「我們將繼續努力,希望能取得成果,因為這不需要國家花任何錢,這只是一個小小的改變。」
「我認為,特別是現在,伴侶動物的數量不斷增加,像我這樣的千禧一代,選擇我們的貓和狗,而不是生育孩子,越來越多的人會想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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