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內政部頒布全新簽證,針對不同宗教需要的「助理職位」,例如近年華人基督教會內經常欠缺的華語傳道職位。
澳洲一直允許澳洲宗教團體擔保海外宗教職業人士,稱為「宗教領袖勞工協議」(Minister of Religion Labour Agreement),但往過的規定相對嚴格。例如申請人必須在指定地點擔任「最高層」(most senior) 宗教職位。
不再限於「最高層」可申請永居
新規定則放寬許多,不再限於「最高層職位」,申請人可擔任任何宗教助理 (Religious Assistant) 職位,彈性更大。
最重要的,「宗教助理」職位申請人可於三年過渡期後申請永居。
新規訂將於 3 月 11 日實施。
這裡的宗教領袖及助理包括伊斯蘭教士、佛教僧侶、猶太教拉比、天主教神父等等。
三年過渡期申請永居
*新規定允許宗教團體擔保「宗教助理」(Religious Assistant) 職位,申請人可在任何資深職位工作;
*可通過領取短期技術短缺簽證 (TSS) 或僱主提名計劃 (ENS) 簽證在本地工作。
其他要求:
*現行的年齡和薪酬要求不變;
*在三年過渡期後,申請人可申請永久居留簽證;
*僱員協議必須證明同類的技能在澳洲本地找不到;
*工作性質不被一般工作簽證涵蓋。
料申請人數將急升
目前澳洲有超過 2.3 萬名受擔保的宗教領袖職位,預料新簽證頒布後,人數將會增加。
目前不少宗教助理人士轉持 408 暫時活動簽證在澳洲工作,這批人或可受惠於新簽證。
過往宗教職位可以 457 簽證申請,這是 457 簽證被廢除後,當局在宗教職位上作出的新安排。
READ MORE
【移民澳洲】全新父母祖父母簽證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