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新《外商投資法》 澳洲要求澄清細節

在美國貿易談判強大的壓力下,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全新《外商投資法》,被視為向美國示好的重要措施;澳洲初步歡迎立法,但要求中國在關鍵條例上提供更多細節。

Chinese President Xi Jinping and other leaders.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has reappointed Xi Jinping as China's president with no term limits. (AAP) Source: AAP

在美國貿易談判強大的壓力下,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全新《外商投資法》,稱外資會獲得與中國企業相同的待遇,並廢除「技術轉移」,被視為向美國示好的重要措施。

澳洲初步歡迎立法,但要求中國在關鍵條例上提供更多細節。

澳洲廣播公司引述外交部發言人稱,歡迎中國政府「致力在投資領域實現公平待遇」,但商界關注惡名昭彰的「強迫技術轉移」是否徹底廢除,已要求中國政府提供更多細節。

過去中國常強迫外商與當地企業聯營,這種做法又稱為「技術轉移」或「用技術換取巿場」。新法通過後,強迫外商共享商業機密屬違法行為,不過商界需要更多細節去確定條款會否落到實處。

負面清單及報復手段惹關注

澳洲商界同時關注「負面清單」,當中涵蓋包括能源和教育等 48 個行業,禁止外商涉足。

新法同時允許北京向針對中國企業的國家採取報復手段。分析稱,光是這種條款就無法預測澳洲政府禁止華為參與 5G 建設投標,會否成為中國報復澳洲企業的理由。

澳洲商界反應正面

前維州州長、現任澳洲中國商會主席布倫比 (John Brumby) 接受澳洲廣播公司訪問時表示,歡迎中國新的《外商投資法》,認為當中的條款接近西方國家的現行制度。

之前外商投資三大法例源於 1970 年代,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現在這「外資三法」被廢除,但根據三法建立的外資,可在新法實施後 5 年內保留原有的組織形式。

新華社撰文總結五重點

新的《外商投資法》有五大特色:

一、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准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准入階段 (即是最初投資階段) 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負面清單,是指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二、堅持內外資一致:

內外資在政府採購、標準制定等工作一視同仁。如《外商投資法》第 15 條規定,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第 16 條規定,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等。

三、保護知識產權:

主要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當中強調「鼓勵基於自願原則和商業規則開展技術合作」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即是過去一直為人詬病 --- 強迫外商合資「用技術換巿場」的做法。

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為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投資項目信息等方面的諮詢和服務。設立特殊經濟區域,或者在部分地區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促進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

五、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

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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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5 March 2019 10: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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