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邦政府提出的一項新法案,澳洲約兩百萬臨時工人在為僱主工作一年之後,將有權正式要求僱主給予他們兼職或全職工作。這是根據公平工作委員會最近裁定合資格的工人在工作12個月之後,就有權要求僱主給予他們兼職或全職的工作。詳情請聽鄺美玲和梁焱剛的報導。

casual workers Source: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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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elina Kong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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