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百寶箱】天主教的告解聖事

Pope Francis hears confession during a penitential liturgy in early March in St. Peter's Basilica at the Vatican.

Pope Francis hears confession during a penitential liturgy in early March in St. Peter's Basilica at the Vatican. Source: The National Catholic Reporter; CNS photo/Alessandro Bianchi pool via 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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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兒童在教會機構及學校遭受性虐待的皇家調查委員會,建議修例要求神職人員在聽取告解後,主動向執法當局舉報罪行,否則面臨刑事起訴。但建議遭到天主教會反對,指有關要求違反告解聖事的保密原則。余睿章在今集「時事百寶箱」為大家講解天主教的告解聖事及其保密原則。


調查兒童在教會機構及學校遭受性虐待的皇家調查委員會,星期一提出85項建議,希望更加有效地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的行為。其中一項建議,是改善法例,要求神職人員在聽取告解後,主動向執法當局舉報罪行,否則面臨刑事起訴;但建議遭到天主教會反對,指有關要求違反告解聖事的保密原則。

告解聖事,是天主教會七件聖事之一;目的是為犯了嚴重罪過,因而喪失了聖洗的恩寵並傷害教會共融的人,給予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再次皈依和重新獲得成義的恩寵。根據《天主教教理》,這個赦罪的權柄是耶穌在升天之前,託付給祂的宗徒,於是這聖事的施行人是宗徒的繼承者(即主教,以及主教的合作者:司鐸)。

在告解期間,懺悔者可以選擇與神父面對面而坐,亦可選擇另一以屏帳隔開兩人的座位,令司鐸難於辨認告解者的身份。但即使能夠辨認懺悔者的身份,對話的內容依然不能在告解以外的情況提及。根據《天主教法典》第983條,告解聖事的保密原則(「聖事的封印」,sacramental seal)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因此司鐸不可以以言語、標記或其他方式,出賣、揭發或舉報懺悔的信友。

皇家調查委員會表示,有部份兒童性侵個案的犯案者,犯事後會前往告解,但未有向當局自首。他們及後又重犯罪行,再前往告解,造成惡性循環。委員會認為,為保障兒童,有必要訂立法例要求知情人士舉報罪行,神職人員都不能豁免。但一名神父布倫南(Frank Brennan)則不認同;他說有關做法反而令犯案者更加不情願接受告解聖事,變相剝奪神職人員輔導犯案者的機會。他說,假如有犯案者能鼓起勇氣在告解期間說出其罪行,神父便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補贖的工作,包括向執法人員自首。

布倫南神父說,補贖是修好聖事的一個重要部份;假如涉案者未準備或沒有意思進行補贖的工作,他的過犯便不會得到赦免。帶領全國天主教神職人員的澳洲天主教主教團主席、墨爾本教區總主教哈特(Denis Hart)亦認同布倫南神父的說法。他說,告解聖事的保密原則是神聖而且必須遵守的,又表示一旦法例最終獲得通過,他會不惜被起訴的風險,堅持教會的法典。他說,神職人員的確不能夠保證當事人最終是否向當局自首,但在告解聖事這個場合上,神父們已盡他們所能,勸犯案者作出補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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