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在四月宣佈的公民入籍法改革中,提出了三項重大的修訂,當中包括延長居留年期、修改公民入籍試,並引入一個新的測試,評估申請人融入澳洲社區的程度。
有意申請成為公民的澳洲永久性居民,現時需要在澳洲居住滿四年,但只需要是永久性居民一年,便可申請成為澳洲公民;換言而之,申請人持有臨時居留簽證的年期,可以計算在這個四年居留的要求內。但根據政府提出的建議,申請人將需要為澳洲永久性居民至少四年。阿德雷德大學法學院的賴利(Alex Reilly)教授認為,這一項修訂對難民的影響將會尤其嚴重。這是由於大部份難民均只獲得臨時庇護簽證,獲批永久居留權的人數亦少之又少。
至於第二項改革,則是備受爭議的英語水平能力測試。申請入籍澳洲的永久性居民需要在一份書面申請中,證明他們在過去數年透過參與社區活動、職場工作及對孩子的教育,充份融入澳洲的社會。賴利教授表示,這一項修訂某程度上帶來益處;他認為,要達到一個融洽且持守多元文化的澳洲社會,所有人均有必要達到一定程度的融入。他說,要求希望成為公民的人士,踴躍參與本地的社區活動及證明他們能夠與其他人融洽共處,實在是理所當然的。
賴利教授說,要融入澳洲社會,絕對需要擁有適當的英語能力,而目前的公民入籍法亦未有考慮申請人是否擁有基本英語的技能;因此引入英語水平能力測試明顯是非常重要。他又說,大部份有意成為澳洲公民的申請人,包括尋求庇護者,均支持入籍法中引入一個融入社區的評核,以證明他們熱切參與建設澳洲社會的意願。然而,教授則擔心有關的新測試,會對申請人及移民局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最後的,便是針對公民入籍試的變動。新的入籍試,將會引入更多考核申請人澳洲普遍價值及公民責任的問題;此外,申請人一生只可以應考三次公民入籍試;而一旦被發現在應考期間作弊,便會被評為不及格,並且會被褫奪重考的資格。在英國、美國及加拿大,都有公民入籍試,以考驗申請人對國家歷史、核心價值、政治制度、獨特標記等的認識。但澳洲的鄰國新西蘭則不設公民入籍試。
澳洲在2007年開始引入這個評核試,但一直以來均引起不斷的爭議。有人批評一個以選擇題形式作答的公民入籍試,不能夠真正考驗申請人是否清楚明白並堅決持守澳洲的共同價值。這樣的出題形式,的確可以顯示一個人是否了解澳洲的價值觀及歷史,但並不代表申請人願意擁護這些價值。賴利教授認為,政府建議的新測試,要求申請人講述自己融入澳洲社會的意願,能夠更有效反映他們的價值觀。
然而,教授亦提到,數據顯示大部份未能通過公民入籍試的申請人均是因為英語水平不足,以致未能明白題目的內容。在2014-15年度,相比起來自印度的申請人,來自中國的申請人之不及格率高出七倍;而來自越南的更是高出17倍;相信這是由於印度裔的申請人一般擁有較好的英語水平。因此,賴利教授擔心,要求申請人最多應考公民入籍試三次,對一些英語能力較弱的申請人不公平。
根據目前的法例,當一個人在澳洲住滿四年,理論上已適應新生活,獲得公民身份後隨即選擇離開澳洲的機會相信不大。目前,澳洲已有嚴格的臨時居留或永久性居民申請資格,公民身份只是這個定居階梯的最後一步。賴利教授認為,對於新移民而言,公民身份事實上是一種具有代表性的一件事,表現出澳洲願意永久性地接納他們作為社會的一份子,讓他們真正融入社會。假如因為一些不合理的原因而排除他們成為公民的機會,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新公民入籍法未能獲得參議院通過,希望政府認真思考,究竟改革是否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