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這個緊急狀態令,是根據《公共衛生與福祉法案》實施的,主要目的,是給予維州首席衛生官及其他執法人員,有更大的執法權力,可以將違規市民或企業作出相應適當舉措,例如是拘捕、限制行動、禁止進入會場等等,務求在新冠疫情大流行下,更好地保障維州的公共衛生。
違法者可被罰款或甚至收監。個人罰款最高 2 萬元,企業罰款最高 10 萬。
至於哪些是違法事項呢?這包括從外地返抵澳洲人士但不嚴格遵守 14 天強制隔離檢疫,和舉辦或參與超過 500 名群眾的非必須 (non-essential) 集會,例如是一些文娛、體育、文化的展覽和活動。
雖然目前聯邦廣場和 Bourke St 購物區仍對外開放,學校仍繼續上課,但在緊急狀態下,當局有權下令對某企業、行業,甚至整個住宅區進行檢疫。
截至週一早上,維州有 7 宗確診,而過去 24 小時增加了 14 宗,累計 71 宗。
除了維州外,澳洲首都領地 (ACT) 也跟隨維州,宣佈實施類似的公共衛生緊急狀態。
首都領地目前記錄到兩宗確診,最新一宗是一名 30 多歲的男子,目前在家中隔離。
詳情請收聽溫楚良和宋慶勤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