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在当地时间星期二(10月15日)复会后,随即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
为了快速通过立法过程,该法案在「搁置辩论规则」下进行审议,意味不存在争议,最后全院在限时辩论下,表决正式通过国会众议院。
根据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的法案版本,美国总统在法案通过的180天内,及以后每年点名及制裁侵害香港人权与自由的人,包括冻结资产、禁止签证及入境美国、和丧失申请移民资格等。
此外,美国国务卿需要每年评估香港民主发展的报告,以确定香港是否仍符合特殊待遇。
早前,香港网民在14日晚上发起「 香港人权民主法案集气大会」,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促请美国国会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大会指有超过13万人参加。
然而,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对有公众人士集会促请美国国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法案表示遗憾,认为外国议会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香港有大批市民请愿, 促请美国国会通过《香港民主及人权法案》。 )
Protesters want the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 d Democracy Act to be passed by the US Congress Source: Chris McGrath/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