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老板物质奖励员工也会构成行贿吗?从澳洲邮政的名表风波说起

Former Australia Post CEO Christine Holgate appears before a Senate inquiry into changes at Australia Post, at Parliament House in Canberra on Tuesday.

Former Australia Post CEO Christine Holgate appears before a Senate inquiry at Parliament House in Canberra on Tuesday. Source: AAP

澳大利亚前总裁因奖励高管高档手表被停职调查。老板物质奖励员工也会涉及行贿吗?(点击封面图片,收听完整录音)


去年10月,澳大利亚邮政局(Australia Post)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汀·霍尔盖特(Christine Holgate) 被联邦政府停职,政府对该企业购买四块总价值$12,000 的卡地亚(Cartier)手表作为对高层员工的奖励展开调查。

在与四家大银行中的三家和其他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后,澳大利亚邮政局的四名工作人员在2018年10月各收到了一块$3000 的卡地亚手表,以表彰这些高管与四大银行中的三家银行达成了价值每年6600万澳元的协议,该协议令邮局可以代表他们提供基本银行服务。

在一次听证会上被问到是否认为: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已经获得高薪的澳大利亚邮政高管购买卡地亚手表是合适的”,霍尔盖特的答复是:“我没有使用纳税人的钱,我们是一家商业组织。

联邦政府是澳大利亚邮政局的唯一股东。

霍尔盖特指责该机构主席卢西奥·迪·巴托洛梅奥(Lucio Di Bartolomeo)在卡地亚手表事件中向议会撒谎,并对对邮政董事会主席作出了最严厉批评,暗示迪·巴托洛梅奥“像对待罪犯一样”对待她,并指责称,自己被迫辞去邮政最高职位完全是因为迪·巴托洛梅奥。

霍尔盖特女士,尽管知道事件的事实,但董事会主席非法地让她辞职,并且没有为她辩护。

本期《现场说法》,MurdockCheng Legal Practice的首席律师郑伟俊现场回答提问。

澳大利亚邮政局的唯一股东是联邦政府,这是否变相说明:邮政局运转的资金都来自纳税人?

联邦政府虽是澳大利亚邮政的股东,但其主要运作资金并非来自政府拨款。但作为股东,联邦政府将获得澳大利亚邮政的部分盈利,作为用于项目拨款和福利政策的储备金。因此,澳大利亚邮政运作的资金并非“取之于民”,但可以联邦政府被“用之于民”。

公立或公营结构可否自由使用资金以任何形式奖励员工?

在不涉及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的前提下,公立或非盈利公营机构完全可以为员工发放物质奖励。但由于其运营性质,奖励额度不应过高。

上级物质奖励下级可能构成行贿吗?

如果领导在员工达成出色业绩后给予物质性“礼品”,可被视为酬谢性质的“奖励”。但如果达成的业绩存在利益冲突,而又预先将物质奖励作为所谓的“刺激性鼓励”,那么将有可能构成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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