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奥运代表团领队切勒在里约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力挺将中国选手孙杨称之为"禁药作弊者"的霍顿。切勒认为,霍顿有权表达他的个人观点。
她说:“我们不会道歉,澳大利亚泳队不会,澳大利亚奥委会也不会。霍顿完全拥有表达那样观点的权利。他对清洁体育竞技的坚定立场如同我们每一个人的立场一样,我们在声明就是要传达出这样的信息。”
此前孙杨在400米自由泳比赛中以0.13秒的微弱差距输给了 澳大利亚游泳选手霍顿。当霍顿在6日晚以0.13秒的微弱优势获得400米自由泳冠军后,指他不满有选手药检呈阳性后仍然参赛,孙杨对霍顿的评论回应 道,"每一位能够来到奥运会的选手都应该得到尊重。" 孙杨在2014年未能通过药检,当时他表示,服药是要治疗心脏问题,他因此事而遭到禁赛3个月。中国官方表示,在霍顿标签孙杨为"使用禁药的选手"之后, 他们可能会提出正式抗议。澳大利亚奥林匹克委员会表示,霍顿有资格表达他自己的观点。以下是本台记者陈艺舒的详细报道。
中国《环球时报》发文评论,将澳大利亚形容为"处于文明边缘的国家"。
网友也展开激烈辩论。下面是几个网友在我们的官方微博上发表的评论:
网友:停留下的是遗憾不是等待:So the quality in Australia means that we can say what we want to say,
在澳大利亚的平等就意味着我们可以说我们想说的任何事情
网友:素馨薇羽Melody:我不否认霍顿有言论的自由但是我想说的是霍顿在那样的场合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一场比赛,全世界看着他夺金,全世界看着他风度扫地,也是全世界看着他像跳梁小丑一样到处蹦哒~我始终相信,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网友: 即朕啊:然而贵国媒体居然大版面放出讽刺孙扬的漫画,作为媒体不说保持中立、反思自身,居然如此公然地抹黑其他国家的运动员,而且自己错在先,不觉得羞耻吗?
网友:高乐高孔炤:如果觉得被冒犯,可以反驳、抗议、投诉甚至提起名誉诉讼,强求对方道歉没意义,如果得到是那种阴阳怪气的道歉更不如不要(道歉如果有用,要警察干什么)。
网友: 浅水的青鱼:密尔写的《论自由》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的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不是无根据的造谣和诽谤,服不服药自有反兴奋剂组织裁决,一个参赛选手,有资格评论他的竞争对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