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SBS普通话《现场说法》节目中,一位做小生意的听友表示,一家公司欠自己2万元,多次要钱,但对方都没给。在本期节目中,Hilton Bradley律师行的资深律师王衍皓(Yan Ong)和听友们分享了与追债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
王律师表示,一般来说,若有债务,首先必须理清欠债方是公司还是个人,因为向这两者追讨债务的方式、程序和费用都有区别。
他说,若欠债方是公司,可以通过一般程序出诉讼信函,并开启法庭诉讼程序,拿到判决并执行,但这一程序往往耗时耗费。不过,若是公司欠的欠款超过4000澳元且没有争议,则可以采用清算程序来讨要欠款,相对来说简单且快速些。
王律师还提醒说,一般若有欠款,应尽快开始追讨,因为欠款方很可能也欠其他债务。另外,有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的未必是公司。
如果欠款方是个人,追讨欠款的方式有何不同?通过仲裁庭处理债务纠纷有何优劣?在节目中,王衍皓律师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他还就听友们咨询的向身在境外的欠款方索要欠款、车辆剐蹭与申报保险等问题作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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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说法】采用“清算程序”或可相对简单快速地向欠债公司讨债
SBS Chinese
30/07/2024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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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说法》听众热线逢每月第二、三、四个周二上午8点20分至9点播出,欢迎拨打热线电话1300 799 323参与节目,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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