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數宗外置充電器(又稱:行動電源、尿袋)在飛行航班中起火事故。部份航空公司,為了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更新在飛機內存放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限制。
香港民航處於三月二十四日發出新公告,表示:由四月七日起,乘客不得在本地航空公司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民航處回覆 SBS 廣東話查詢,發言人表示:新規定適用於所有本地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
香港本地航班公司包括:國泰航空、香港華民航空、香港航空、香港快運航空、大灣區航空。
發言人提醒乘客應遵從機組人員對有關攜帶和使用外置充電器的指令,以保障航空安全。
國泰航空在回應本台查詢時,表示得悉民航處的新規定,指了解持續改善航空安全和支援措施以降低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相關風險的重要性。
國泰航空強調會確保無縫實施最新規定,並向乘客清楚傳達有關規定。
澳洲航空(Qantas)回應SBS 廣東話查詢香港航線是否會引入相關規定。
澳航回覆查詢時表示:雖然它們不建議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但根據航空法規,除起飛和降落期間外,並未禁止乘客這樣做。
澳洲民航處(CASA)發言人表示:澳洲有關攜帶鋰電池(包括外置充電器)出行的政策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制定的指導方針一致,並表示任何有關外置充電器的航空公司具體政策變更,均由各航空公司自行決定。
已經宣布類似禁令的航空公司:
- 新加坡航空(Singapore Airlines,將於 4月1日生效。)
- 酷航(Scoot)
- 泰國航空(Thai Airways)
- 大韓航空(Korean Air)
- 長榮航空(EVA Air)
- 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
民眾如有疑問,可在乘搭航班前,向相關航空公司查詢有關的最新規定。
雖然在部份航班中,乘客無法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外置充電器,但仍必須將外置充電器放入手提行李中,不可放入托運行李。
- 100Wh 以下 的外置充電器可攜帶登機,無需向航空公司報備。
- 100Wh 至 160Wh 之間的行動電源需要 航空公司批准。
- 160Wh 以上 的行動電源 禁止攜帶 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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