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公佈新規例,16 歲或以下的青少年可以在行人路上踏單車。
此前,兒童年滿 12 歲便被強制在馬路上踏單車,但陪同 12 歲以下子女踏單車的家長則可獲豁免。
新規例獲得新州單車協會(Bicycle NSW)支持,但該組織對政府仍然限制其他年齡的騎單車人士使用行人路,感到失望。
組織行政總監弗格森(Alistair Ferguson)說:「新州單車協會認為,容許騎單車者使用行人路,是為過渡至一個適當的單車道路基建之一個優質橋樑。」
他表示,雪梨市目前正規劃出越來越多單車專用線,亦有越來越多騎單車人士。但他亦承認,越多人共用行人路亦會增加發生意外的風險。
Source: SBS
他說:「我們需要一個過渡性的階段,同時亦需要進行一個提高大眾對騎單車守則的認知。」
聯邦自由黨 Coogee 選區眾議員諾特史密斯(Bruce Notley-Smith)亦是其中一名倡議修例的人士。
他在社交媒體上載的一段短片上,表示雪梨繁忙的道路不適宜青少年在馬路上騎單車。
他在一份在五月呈交到國會的一項動議文件內,寫道:「多項研究指出,若青少年能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家長將更為願意容許子女騎單車。」
但他提倡的,是將容許青少年在行人路上踏單車的年齡上限提高至 18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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