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個改變,亦與工黨早前所持的觀點有所不同。而外界認為這與持續一系列反猶太行為和襲擊的壓力下,工黨改變了對恐怖主義罪行實施強制量刑的立場。
有關法例包括一些犯上恐怖主義罪行的人士一旦罪成,便至少要被判處六年監禁,而如果是資助恐怖主義的罪行,亦至少要被判三年監禁,至於展示納粹敬禮或恐怖主義標誌的罪行,則至少要被判十二個月監禁。
內政部長博克(Tony Burke)早前亦透露了工黨立場的改變,他說,這些改變,是「向全國傳遞了一個訊息,便是這些形式的仇恨並非澳洲人所做的事。」
不過,自由黨內政事務發言人帕特森 (James Paterson) 則表示,總理艾巴尼斯 (Anthony Albanese) 只是屈服於反對黨的要求下才作出改變,而並非是由於工黨作出果斷的決定。
帕特森又指:『總理是在被迫的情況下,最終引入了這項嚴厲的立法,以確保真正懲罰有關的行為。』
其實,工黨早前亦曾經表示反對強制性的刑罰,而今次改變,可以說是與該黨的政綱背道而馳。
在2023年時,工黨內的文件指:『有關做法並不能減少犯罪(的情況),反而會破壞司法獨立,導致不公正的結果,並且在執行時往往具有歧視性。』
不過,艾巴尼斯就為有關改變而辯護,並重申政府以往亦經已有打擊反猶太主義的做法,包括引入法例,將私人仇恨標誌定為是非法行為。
他在昆州接受傳媒訪問時亦表示:『政府希望拘捕那些進行反猶太主義活動的人,並對他們提出起訴及將他們監禁。這亦是我的首要任務。』
雖然該修正案在兩黨聯盟、政府及一些獨立議員的支持下獲得通過,但綠黨及一些獨立議員卻投了反對票。
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律及司法學院教授麥克納馬拉(Luke McNamara)亦對有關罪行設定最低刑罰感到驚訝。
他對本台新聞部表示,雖然在澳洲刑法中的確是有一些強制性刑罰的例子,但這種做法一直是「極具爭議性」。
他表示, 因為澳洲的法律認為法官是應該在「考慮到所有情況」之下,獨立對一個人所判處的刑罰作出決定。
麥克納馬拉又認為,現時這個發展是存在著嚴重問題,並與澳洲一向的量刑和懲罰的傳統極不相符。
自由黨議員黑斯廷 (Andrew Hastie) 亦贊成這個觀點,所以,他與一些像瑞安 (Monique Ryan) 和丹尼爾 (Zoe Daniel) 等的獨立議員均在眾議院的投票中反對該項修正案。
黑斯廷對本台新聞部表示:『我認為我們司法系統的基本原則是,由法院而不是政客來決定懲罰。』
他又認為,無論是甚麼案件,由政客來決定應判處何種刑罰都是非常危險的, 而他認為,法庭是可以公平和有效地決定使用甚麼懲罰。
而內政部長博克早前亦對這些批評作出解釋,並表示,政府亦因為對最低量刑的一些擔憂,所以「政府才決定設立兩年後會作出檢討的原因」。
他說,工黨政府中,包括他自己在內,對強制性量刑的有效性實際上都表示擔憂。因為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會導致一些應該被判有罪的人有時卻不被判有罪,又或者令一些人再沒有興趣告發其他同案犯人。
由獨立議員斯潘德 (Allegra Spender) 提出的修正案,將嚴重誹謗或宣揚仇恨的行為定為是非法,並將仇恨言論定為是刑事罪行則未被國會接納。
昨天兩院通過的反仇恨罪行修正法案,亦擴大了對過失的起訴範圍,對於那些威脅使用暴力的人,引入雙重的罪行,並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對種族及宗教以外的群體。
另外,新州的猶太社區領袖對新州政府亦考慮引入反仇恨法例表示歡迎。
新州猶太人代表委員會主席奧西普(David Ossip)表示,州議會引入的改革,將會令那些意圖煽動仇恨和分裂的人要三思而後行。
該法案亦會明確禁止在猶太會堂內或附近,展示納粹標誌,又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煽動種族仇恨的行為,並對肇事者一旦罪成後, 要被判最高達兩年的監禁。
但州長柯民思 (Chris Minns) 表示,有關法例將適用於所有地方,而不是只是針對反猶太主義行為。與此同時,兩名男子亦因昨天在雪梨市中心懸掛帶有納粹標誌的旗幟而被起訴。昨天下午 4 點 30 分左右,警方接報指有人在雪梨市中心的一間酒店內展示納粹標誌。而不久後,警方亦拘捕了一名 51 歲和一名 44 歲男子。兩人亦會於今天(2月7日)出庭應訊。詳情請收聽鄺美玲和梁焱剛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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