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在2019年首數個月,就有多名政界人士作了一些被認為是有違道德的行為:一名參議員動用三千元公帑飛往另一個州份、一名高級內閣部長接受了一間旅行社提供的免費、時任總理斥資六萬元公帑前往聖誕島舉行一個只歷時20分鐘的,甚至有政黨成員被傳媒揭發,以換取有關團體對該政黨的大額捐款。凡此種種被視為不當的行為不斷出現,難怪澳洲國民對本地的政壇及從政者感到失望,甚至提出質疑,為何政界人士並非一如其他行業般擁有一套職業道德行為準則?
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都曾有人提出規範政界人士的行為,但一直卻是無功而回。前總理何華德、陸克文及譚保均曾作出可謂微乎其微的努力以阻止有欠道德的行為出現,但似乎均無助解決問題的根本情況,涉嫌有欠道德內閣成員的政治前途,如此有關決定便存在偏見或有欠統一標準的情況。雖然澳洲目前已有監察政界人士是否有牽涉利益輸送的情況中,但基於其職權所限卻無力監督貪污腐敗及利益輸送等以外。雖然公眾以為,面對極為羞恥的下台威脅、從政生涯可能因此而提早終結、對其家人可能造成的傷痛等,都或會阻止政界人士在處事前三思而後行。但事實上,不道德行為卻不斷發生。在現今世代,幾乎所有行業機構或團體均制定了業內人士應遵守的行為指引或職業道德守則,但從政者至今卻依然未有一套行為準則。表示,自己屬於皇家澳洲及新西蘭精神病學家協會(RANZCP)的其中一員已有30年時間。他認為,該協會所制定的道德守則可作為政界人士行為守則的參考資料。精神病學家協會在1990年制定有關守則之時,認為有關道德準則可協助業內人士在照顧病者期間,「培養出並維持最高的道德標準」。最終,協會與成員、精神病患者及支援組織等持份者合作制定了;當中涵蓋多個範疇,包括尊重病者的尊嚴、堅守保密原則、提供能力範圍以內的最佳護理、提供所有方案讓病者自行作出治療決定,以及從不詆毀其他業內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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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政界人士而言,尊重選民及將國家利益放在自身利益之上,可謂是從政者所面對的最艱難挑戰之一;設立一套全國適用的政界人士道德守則,相信有助從政者作出更符合公眾期望及道德標準的行為。布洛赫榮休教授表示,全國的議員可成立一個獨立之工作小組,統籌制定道德框架的工作;由一名廣受尊敬的法官擔任主席,並由各州及領地議會以及聯邦國會所派出一名代表擔任成員。工作小組可首先向所有議會成員(包括前任及現任議員)、相關持份者甚至公眾徵集意見書,繼而草擬一份守則初稿,並再次徵集公眾意見再作修訂。最後,再由各議會代表進行審議及提出最後意見,繼而得出行為準則的最終版本。當然,工作小組亦可仿效精神病學家協會的做法,定期修訂行為準則,按照社會變遷及過去一段時間的運作成效,檢討道德守則可以如何作出改進。
General view of Parliament House on Budget Day in Canberra, Tuesday, 2 April 2019. (AAP Image/Lukas Coch) NO ARCHIVING Source: A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