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 徐志摩《偶然》。
人在一生中要担当多种社会角色,我们可以是相濡以沫的家人,志同道合的好友,风雨共济的同事,或者所有以上美好的相反面。
微笑、赞美、共情、倾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在遵循着这些鸡汤式的训条努力去维持每一段人际关系的同时,不禁要问:我们又是为了什么要和人去交往呢?情感所需,还是名利所惑?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乡民为社会"。意思就是指众人会合、结为社团。从最早的载歌载舞庆祝丰收到祭祀,社交活动的意愿按照史双元老师的说法,最初都是情感性,而非功能性的。更多的是为了联络感情,不是功利。
说到社交,在社交场合找谁说话,多一点少一点,深一点浅一点,如何礼貌得体结束对话,都是让陶敏博士感到困惑的地方。他认为,眼下一些人所定义的“无效社交”本身就是一句很功利的话。这句话本身就把社交功利化了。用“资本”来定义人的力量对比,不如用“品味”作为社会交往的标准。
从《日出》中的“交际花”陈白露,嘉宾们更是将话题延展到了对于如今又大热的一个词“名媛”的热烈讨论。想知道谈了些啥?欢迎收听《文化苦丁茶----社交应该是情感性的,还是功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