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權利憲章】旅遊業及消費者歡迎政府立法保障乘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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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指,現在很多櫃台都不是航空公司直營而是外判,令乘客少了直接的溝通渠道。 Source: AFP / PRAKASH SINGH/AFP via Getty Images

正值聖誕新年假期,不少澳洲人都會出外旅行,不知大家有否試過因為航班誤點或取消而影響行程?


聯邦政府日前宣布(Aviation Rights Charter)草案,澳洲旅客可能很快就會因為航空公司取消或延誤航班而獲得全額退款,同時,航空公司亦應該幫助一些受航班延誤超過三個小時的旅客預訂其他的航班。

草案亦要求航空公司對取消或延誤航班而令旅客需要支付的任何餐飲或住宿費用作出賠償,至於遺失的行李,航空公司亦應將行李免費寄回給乘客。

草案亦建議,如果旅客的航班遭取消,有權在14天內獲得全額退款,而不是給予旅客一些航班的信貸積分或代用券。航空公司對所有投訴需在24小時內作出回應,並在30天內解決。憲章還會設立一位監督罰則的申訴專員。

目前罰則的具體細節仍在制定中。憲章將於明年2月前開放給各界提交意見,預計將於其後提交予國會審議。

今期的【大眾論壇】邀請到三聯國際旅遊集團負責人林穎(Wendy Lin)討論政府立法保障乘客權益的話題,同時問問各位聽眾,是否曾經因為航班誤點或取消而影響行程?又是否獲得合理的待遇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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